GZGame 发表于 2006-7-21 11:12:21

关于一个白痴的扯淡

我逃学那个时代电脑还远没有今天的普及率,在班上如果哪个孩子说自己家里有台电脑,会不会用都得被视为神童。所以我很有幸的成了神童。但神童的日子并不好过,原因是虽然我在游戏方面展露出了自己的天才,但在学习成绩上和白痴并没什么两样。
  当时我们班有个女生,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白痴,智商上如此,其学习成绩自然也就如此,但她却在电脑方面不白痴,会做图,而且在北京市拿了个比赛的第二名。就为了这,在升旗仪式后校长向全校学生歌颂了一翻此女的事迹,同时每每上课前,老师都会拿此女来与我做比较:同样是学习成绩不好,同样是家里有电脑,但是一个拿了做图比赛亚军,另一个却只知道玩游戏。老师虽然没下什么结论,但我自己也觉得由此可以证明:其他那些参赛的选手简直比白痴还不如。
  但我要声明:对于今天从事美工职位的人,我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正是因为以上原因,所以在我逃学的那个时代,给孩子买了电脑的家长很难搞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一件正确的事还是错误的事。具体到我身上来讲,这件事就比较容易区分了,当时我正疯狂迷恋《大航海时代》,除了地理考试,其它科全都不及格。所以结果就是,我被勒令不许拿电脑玩游戏。但玩游戏是人之天性,哪里戒得掉?于是只好偷偷玩。
  但那时还处于DOS时代,无法实现各程序之间的快速切换,甚至连ALT+F4都没有,假如玩游戏正兴起时被父母见到,只能重启电脑。我觉得自己的父母不是傻子,各位读者的父母想必也不会是,所以这种方法就不能太多次重复使用。这就是说,我认为在父母眼皮底下偷偷玩游戏的难度,绝不亚于班上那个白痴拿北京市作图比赛的亚军。
  所以绝大多数时候,我偷偷玩游戏的方法是这样的:当时我家有两套平房,分前后院,后院房子的门正对着前院房子的窗户。我和电脑一起住在前院,父母住在后院。假如我在半夜起来打开电脑的话,显示器的亮光就会透过了窗户射向夜空,足以让父母发现我没有睡觉。所以我就拿一床背子罩住显示器,自己也钻进去玩。
  有过这样经历的读者应该不在少数,但了解其苦处的恐怕就不多了。比如在夏天,被子薄了挡不住光线,被子厚了又非常热。关键是,父母早已经把厚被子收了起来,所以我还得翻箱倒柜的找厚被子,并且在玩完游戏以后,尽量争取把它叠成原样再放回去。我当时最大的庆幸是我父母皆非军人,否则军人那种把被子叠出砖头样子的本事我可没有,非穿帮不可。于是我只好对父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有了夏天盖厚被子的习惯。从那儿以后,每天早上我听父母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每天晚上都踹被子是不是热?热怎么还老盖厚被子?
  这一段经历的后遗症是:1、我至今仍有夏天盖厚被子的习惯;2、并且春夏秋冬都有踹被子的习惯;3、脑袋有异味;4、除了地理考试,其它科全都不及格。
  其它科全都不及格,是因为通宵玩游戏,睡眠只好靠上课时间来补。地理考试能过关的原因则比较多:其一是因为地理老师是我的班主任;其二是我姑姑那时常和我玩一个游戏,她拿着地理书向我提问,若我答对了就给我一块钱,答错了就没钱,我的地理知识丰富与否,直接与经济效益挂勾。所以我至今认为,假如把给学校的学费,给老师的工资全以考试的形式发给学生,学生们断没有考试不及格的道理。――但这些,全都和《大航海时代》没有什么关系。
  和《大航海时代》有关系的事情是这样的,随着班里使用电脑的人逐渐增多,同学们对于游戏的需求也与日剧增。当时盗版游戏光盘还价格不菲,并且卖盗版光盘的小贩只集中在中关村地区,买得起的同学不多,所以就都来找我要游戏。我的游戏自然也不是白来的,花了父母大把的血汗钱,哪里能白给他们,所以就要按10元一张软盘卖给他们。
  《大航海时代II》是当时所有游戏里卖得最火的,要两张软盘,所以是20元一套。我当时重点卖盘的对象是学习差的同学,因为只要他们考试一砸锅,他们的父母就会将软盘撅了,而DOS系统三天两头重装是很正常的事,他们也不懂分区之类在当时而言很高级的技术,所以每次考试之后都要再找我重新买。
  老师对此的评价是:我毒害了整整一个年级的学生。所以又拿那个白痴女生出来说事,希望给大家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但我分析这很难,因为做图软件比较大,没10张8张软盘考不下,同学们大都不敢一次性花这么多钱。而且即使买了做图软件也未必能拿个比赛冠军回来,到时候就真比白痴都不如了。所以不论老师怎么批评和制止,依然断不了我的财路。
  很遗憾当时我还没有写文章的本事,不然必定将此事写出来,给中国游戏产业敲响启迪性的钟声:游戏这东西,必须薄利多销。
  当然,在所有向我买游戏的同学当中,是不包括那个白痴女生的。我猜原因是她接受不了这么复杂的东西。做图固然要对应用软件的使用很熟练,但说白了还是考验一个人的审美能力,而游戏这东西不但要考验对操作的使用,还需要很高的智商。至少,迄今为止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白痴能在游戏比赛中勇夺亚军,不论是什么游戏比赛。
  但我要再次声明:对于今天从事美工职位的人,我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有意思的是,在所有向我买游戏的人之中,却有一位计算机老师,当时我是他的课代表。就像孔已己是唯一真着喝酒却穿长衫的人一样,这位计算机老师是整个学校里唯一赞同家长给孩子买电脑的老师。尽管他的课我没去过几次,但他依然这么认为。
  我仅有的几次上他的课时,差不多都在睡觉。有一次睡得正香,他走来敲打我的脑袋,使我惊醒。我刚想说再也不敢上课睡觉了,忽然他先低声开口问我《大航海时代II》多少钱。我于是怀疑自己可能还没睡醒,面前的其实是地理老师,也就是我的班主任,因为我实在搞不清计算机老师与地理知识之间的关系。
  稍微清醒一点之后,我决定白送他一套《大航海时代II》,他也没假惺惺的跟我客气,但是期末考试时候,计算机分数他直接给我写了80分。我怀疑如果当时我再额外赠送他一套色情游戏的话,也许他会给我满分也未可知。但总之,这种能与学生有共同爱好,又不虚伪做作,肯做实事的老师,是应当给予尊重的。
  与之相反,美术老师就一直没有让那个白痴女生做美术课代表。但这也难怪,因为那白痴并非获得了手绘亚军,而是计算机做图的亚军,所以很难认定他的成就该归功于计算机还是美术。如此说来,可能我还要呈了她的人情,感谢她没来与我抢计算机课代表的位子。
  但话又说回来,假如她真的想做,我也是乐意让给她的。因为,在不逃课、不上课睡觉这一点上,她确实比我优秀得多。――这是我最真诚的感慨,因为我希望各位能够相信,对于今天从事美工职位的人,以及这位白痴女同学,我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rolls166 发表于 2006-7-23 15:59:19

白痴得好鬼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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