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在经过艰苦思想斗争之后,终于做出了一个大抉择--辞职!现在已经差不多快休息一个月了,目前精神状态良好,腰不酸,腿不疼,大腿也不抽筋了,感觉好极了!不过前几天,有件事一直让我很恼火。离职前,我在上月上过18天班。这18天算得上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手头的事情做好。本月去签上个月18天的工资单,竟然才发10元钱!!!当时觉得很气愤,后来想象觉得,哭笑不得,这样的事情也有啊!晕死!真是又一次无良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 你可能会想让我去告他,可惜什么证据都没有?合同都没有一份。朋友们,小心啊!千万不要碰到这种老板啊!特别是我们之前公司还没有辞职的同事,这是个血的教训,等拿到工资再走人啊!而且要亲眼看到钱已到帐,再走!因为已经有人签了工资单,但没有过账就说辞职。后来可就扣了不少钱啊!切记,钱到账在走人!我写这篇文章就是希望提醒大家避免出现上面这些情况!
后记:本文出自广州市荔湾区某一称“TT”(英文缩写)的教育机构离职高层之手。本人也深同感受,故与大家一同分享。
|
|